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7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5月15日下午15:00-16:00
报到地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8室
2.复试:
复试时间:5月16日上午9:00开始
复试地点:学院附楼214会议室
3.体检:
体检时间:5月8日—5月24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5月24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8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3)×70%+S复(百分制)×30%
四、复试收费标准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博士研究生复试费在网上缴纳,请各位考生登录网址:http://sf.scu.edu.cn/payment/并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
五、各专业复试名单:
报名号
| 姓名
|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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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2558
| 邵艳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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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2251
| 王越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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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8815
| 杨建明
| 材料加工工程
|
1061098949
| 程凯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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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1984
| 杨家操
| 材料加工工程
|
1061089949
| 李少杰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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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1775
| 洪瑞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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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3594
| 陈历波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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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2210
| 李鹏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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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7911
| 朱红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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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5730
| 黄炎昊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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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6031
| 刘强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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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5101
| 刘世乡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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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5220
| 吴萍萍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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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2031
| 喻鹏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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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2570
| 唐黎盛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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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99945
| 冯昌平
| 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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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咨询联系方式:028-85405112
七、举报受理渠道:
我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举报。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在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举报人。
联系电话: 028-85461785
邮箱:gfzxy2000@scu.edu.cn
地址: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学院205)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